全国首批商品源数据团体标准发布实施
来源:http://www.cmrnn.com.cn/content/2022-04/19/content_213463.html | 作者:中国市场监督报 | 发布时间: 928天前 | 1682 次浏览 | 分享到:
作为全国首批发布实施的商品源数据团体标准,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阿里巴巴集团、康成投资(中国)有限公司等24家单位共同起草的《商品源数据采集规范》《商品源数据商品属性信息规范第一部分:通用属性》两项团体标准自发布实施后,在规范商品源数据采集和提升数据质量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填补了我国商品源数据领域标准空白。

      作为全国首批发布实施的商品源数据团体标准,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阿里巴巴集团、康成投资(中国)有限公司等24家单位共同起草的《商品源数据采集规范》《商品源数据商品属性信息规范第一部分:通用属性》两项团体标准自发布实施后,在规范商品源数据采集和提升数据质量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填补了我国商品源数据领域标准空白。
  商品源数据是商品实物的数字化信息,以全球贸易项目代码为关键字,包含商品图片、标签文字、包装尺寸、商品重量等信息,主要是通过标签文字提取、图片拍摄、尺寸重量测量等方式获取原始商品数据,并根据需求,将数据有序输出,形成数字化的商品图文信息,可直接应用于消费端、生产端、零售端和监管方,满足各方对高质量商品信息数据的需求,具有信息来源可靠、准确及时、发布权威、全球通用的特点。
  近年来,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进步和行业发展、零售行业数字化转型和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各方对于高质量的商品数据需求愈加迫切。
  自2016年起,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在全国陆续组建42个商品源数据工作室开展商品源数据工作,构建权威、高质量的第三方商品数据库,努力实现行业商品信息共享,打破数据孤岛,推进新零售行业数字化转型和深度融合。
  随着商品源数据采集工作不断发展,构建一套规范、完整、一致的商品源数据标准成为各方迫切需求,上述两项团体标准由此诞生。标准的制定一方面为源数据采集服务工作室提供可操作性的采集工作标准指引,另一方面从前瞻性、整体性角度,为全行业各方提供关于商品源数据的通用性指导规范,确保商品源数据采集流程和属性有标可依,提升采集规范性和数据质量。
  据介绍,《商品源数据采集规范》主要规定商品源数据采集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人员要求、场所要求、设备要求、采集对象及采集流程要求。《商品源数据商品属性信息规范第一部分:通用属性》主要规定商品标识信息、商品分类信息、商品基础信息、商品生产信息、商品组成信息、商品说明信息、商品认证信息、商品图片信息、零售单元包装信息、零售单元上级包装信息等商品通用属性信息的名称、说明、约束条件、数据类型、字符长度、示例等要求。首批商品源数据团体标准发布实施,不仅为全国源数据工作室提供了更加规范的依据,也为全国生产商和零售商提供了自主采集商品属性的规范性文件。
  下一步,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将继续深化商品源数据标准化工作,起草商品源数据质量管理和评价系列标准,以及办公用品、食品饮料、设备耗材、电器数码等专项商品标准,进一步满足行业需求,为商品源数据工作提供更有力的标准支撑。